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政府採購法之罰則及附則(114/02/14)是非題 1-50#125484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39 共同供應契約已載明適用機關得不利用該契約,適用機關仍應將不利用該契約之正當理由通知訂約機關。(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