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9.根據「偵辦疑似隨機殺人或傷害案件處理作業程序」,下列敘述哪些錯誤?
(A)員警到場後發現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異常徵候,應請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通知衛福單位及消防 單位派員前往協助處理或共同處理
(B)員警到場後傷患當場死亡者,通知偵查隊人員到場採證
(C)傷患可自行出院時,請其至轄區偵查隊製作筆錄;無法出院者,則派員至醫院製作被害人 或報案人筆錄
(D)犯罪嫌疑人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於實施詢問時,未經選任辯 護人,得通知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
(E)由各分局偵查隊隊長及派出所所長,專責管理被害人及家屬關懷慰問以掌握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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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7), B(263), C(344), D(430), E(514) #1997190
統計: A(157), B(263), C(344), D(430), E(514) #1997190
詳解 (共 5 筆)
#4371217
C) 至轄區分駐派出所製作筆錄
D) 應通知法扶
E) 副隊長、副所長專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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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1169
D選項應該也是錯的吧?
依刑事訴訟法第31條,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或具原住民身分者,於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應通知依法設立之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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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6414
釋疑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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