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為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以下哪兩項國際公約在我國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且政府..-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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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龜龜 高一上 (2013/01/26)
為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以下哪兩項國際公約在我國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且政府應依兩公約的規定,建立人權報告制度? 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乙、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丙、聯合國反腐敗國際公約 丁、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國際公約 (A) 甲乙 (B) 甲丙 (C) 乙丙 (D) 丙丁 ~解析 : 一、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重要「人權公約」(以下合稱「兩公約」)及其施行法。 二、 「兩公約」是「聯合國」於「1966年」所通過,其公布無疑是繼 1948年「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後,「國際社會」對「保障基本人權」的又一重要宣示,其「內容」則成為了「國際人權秩序」的「主要規範...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