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教學法應包含
U 陳述學習目標,將學生導向即將進行的授課。
U 複習先備知識和技能。
U 呈現新材料。
U 進行學習探測。
U 提供獨自練習機會
U 評量表現和提供回饋
U 提供分散練習和複習的機會
主要概念:
教導學生記憶、技能,老師負起組織及呈現教材的責任
提出學則:
Rosenshine. Hunter.
17.在教導新概念或新技能時,強調以教師為中心,並藉由教師解釋與示範,以及學生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