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一、資源班服務對象:身心障礙學生:以特殊教育法所稱之身心障礙學生,經建輔會鑑定需特殊教育服務措施之協助者。
二、資源班服務人數:資源班每名教師以服務十至二十名特殊學生為原則,採能力分組教學,遇特殊個案則採彈性處理。
27、「資源教室」的設置主要是針對:(A)天才兒童(B)學習能力偏低兒 童(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