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條
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務。
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參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民102年12月4日)』
第2條
本辦法所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其範圍如下:
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
二、教育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三、國立大學附設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
所以D選項應該改成高級中等以下吧,也就是國小-高中?
關於98年特教法的內容何者有誤? (A)特殊教育評鑑每三年一次 (B)各級學校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