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27729
年份:114年
科目:海巡法規
4依據海岸巡防法第16條規範,海巡機關為執行職務,得設置專線電話受理民眾報案,若報案人無故撥打專線電話經勸阻不聽或故意謊報案件者,下列行為之處罰何者錯誤?
(A)遇有惡意挑釁、謾罵侮辱或第三次以上違規等情形者,最高得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罰鍰
(B)第一次處行為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C)第二次處行為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D)第三次以上違規等情形者,最高得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