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樓管理員某甲發現停放在大樓停車場汽車遭人破壞,因車主出國旅行,某甲遂向管區警..-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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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張品宜 小一下 (2024/08/14)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因此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的規定,檢察官因為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原因(例如警察移送、看新聞),而得知有犯罪嫌疑的話,就應該開啟偵查程序。
什麼是告訴? 是指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如父母)、配偶,或者其他一定關係的親屬,向檢察官或警察說明有一樁犯罪事實,並表達出想要對罪犯追訴的意思。 什麼是告發? 指跟犯罪沒有切身關係、不具備告訴權的人,知道有犯罪發生,向檢察官或警察說明有犯罪事實。 例如A公然侮辱B,B沒有要告A,但朋友C看不下去決定向檢察官告發,檢察官就可以開啟偵查。 「告訴」除了是開啟偵查的原因,也可能是程序合法...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