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一名 14 歲的國二學生小偵因與同班同學小珺發生誤會,竟與另外幾名同學將稀釋過的硼砂
水數次加入小珺的水壺中,而小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飲用後,出現身體不適的輕微中毒症
狀。其後小偵因良心發現將事情告訴小珺並對她表達深切悔意,小珺經及時治療後已無大
礙,但其家長仍堅持提告。請問小偵及其家長最可能會面臨的法律流程和其制度設計目的,
下列何者正確?
(A)因此案屬少年刑事事件,應將小偵移送檢察官偵查並起訢,體現考量兒少最佳利益的內涵
(B) 此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應在保護小偵隱私的前提下進行公開審理,以達教育大眾之目的
(C) 小偵符合《少事法》對曝險少年的規定,在司法介入前先由行政機關輔導達到教育作用
(D) 除了小偵本人必須接受保護處分外,家長因忽視教養也應該負起民事上的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