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有關直轄市副市長之職務敘述,何者正確? (A)由市民依法選舉之 (B)..-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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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Yin Hui Huang 大一下 (2017/10/05)
地方制度法 第 55 條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B)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A)(D)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副市長及職務比照(B)簡任第十三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D)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依第一項選出之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