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你是派出所警員,正服機車巡邏勤務,晚間在某巷道發現甲鬼鬼祟祟窺伺附近他人住戶..-阿摩線上測驗
7F gogoro 國三下 (2021/04/29)
(A) 告知甲關於提審之權利,填寫、交付「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通知書」及通知甲指定之親友或律師,並同時報告派出所所長或分局長 (報告勤務種揮中心) (B)告知甲關於提審之權利,填寫、交付「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通知書」及通知甲指定之親友或律師,並同時報告該管勤務指揮中心 (正確) (C)應即向該管派出所所長或分局長報告,並通知甲指定之親友或律師,以貫徹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 (勤務中心) (D)應即向該管勤務指揮中心報告,並通知甲指定之親友或律師,以貫徹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 (關於提審之權利,填寫、交付「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通知書」) |
8F 陳宣文 大二上 (2022/03/18)
選項(A)、(C)直接刪除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7 條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選項(B)正確 提審法 第 2 條 人民被逮捕、拘禁時,逮捕、拘禁之機...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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