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部分憲法條文與原則具有本質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不得予以 變更,下列何者不屬之?
(A)憲法第 1 條之民主共和國原則
(B)憲法第 25 條國民大會代表全國國民行使政權
(C)憲法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
(D)憲法第 2 章保障人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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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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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Chen Wu 高一下 (2019/06/25)
大法官釋字499號:惟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該修改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憲法條文中,諸如:第一條所樹立之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看完整詳解
11F
111消特上榜50名內 大二下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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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界線
國民主權
民主共和國
保障人民權利
權力分立與制衡

12F
棒! 小一上 (2021/07/04)
499憲法條文中,諸如:第一條所樹立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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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嘿嘿4我辣 高二上 (2022/03/08)
釋字499號揭示「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未規範之續存立之基礎者」:例如(民國保權)



民主共和國原則。

國民主權原則。

保障人民權利。

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部分憲法條文與原則具有本質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