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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關於訴訟權之限制,何者違憲?
(A)人民應循何種訴訟途徑或訴訟程序、以及應向何法院起訴請求救濟之事項
(B)審級制度與再審制度有關事項
(C)對於提起第三審上訴之上訴利益數額之事項
(D)關於大學所為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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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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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ca Huang 高二上 (2015/04/22)
大法官解釋684號 本院釋字第三八二號解釋就人民因學生身分受學校之處分得否提起行政爭訟之問題,認為應就其處分內容分別論斷,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及損害其受教育之機會時,因已對人民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有重大影響,即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而得提起行政爭訟。至於學生所受處分係為維持學校秩序、實現教育目的所必要,且未侵害其受.....看完整詳解
2F
ytruu (2015/07/28)

釋字第 684 號

第三八二號解釋應予變更

3F
imitation 高一下 (2015/09/02)
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制度及相關程序,立法機關自得衡量訴訟性質以法律為合理之規定。
4F
pob.chiu 高三上 (2015/09/23)
釋字第 684 號只有針對大學的部份

4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關於訴訟權之限制,何者違憲? (A)人民應循何種訴訟途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