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關於立法院與總統之互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得提出總統之罷免案
(B)立法院得提出總統之彈劾案
(C)立法院得聽取總統之國情報告
(D)立法院解散後,不得追認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0), B(94), C(58), D(952), E(0) #1670657

詳解 (共 2 筆)

#2440860

考法條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總統)與第4條(立法院)

(A)立法院得提出總統之罷免案(O) ----第2條第9項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1/4 提 2/3同意後提出- 自由選舉人過1/2投票, 有效票過1/2 通過 . 
(B)立法院得提出總統之彈劾案(O) -第2條(總統)第10項-接著第4條(立法院)第7項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彈劾-過1/2提 過2/3決議來提出聲請
(C)立法院得聽取總統之國情報告 第四條第3項(O)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不是 應 
(D)立法院解散後,不得追認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X)憲法增修第4條第6項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追認之。但新任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57
0
#2414307
憲法增修四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
(共 1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