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7 月 10 日
第2條 為辦理戶籍行政業務,在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其民政機關(單位)。
4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規定,為辦理戶籍行政業務,在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其那一機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