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甲為縣政府社會局科員,調派辦理災後救濟金核發業務,因與災民 A 素有怨隙,並..-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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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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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Rita Lin(高考已上 大二下 (2024/07/25)
剋扣:扣減該付的財物,據為己有。
第130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損害國家法益。
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圖私人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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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條(違法徵收罪、抑留或剋扣款物罪)
I公務員對於租稅或其他入款,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一萬元以下罰金。
II公務員對於職務上發給之款項、物品,明知應發給而抑留不發或剋扣者,亦同。 III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130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