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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三四等◆中華民國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 直轄市議會或縣議會議長,其產生方式為何?
(A)人民直接選舉之
(B)由市長提名經議會同意之
(C)議會議員互選之
(D)立法院院長提名經議會同意之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YW 大四上 (2016/09/23)
已改為 以 記名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高港鴿 大二上 (2017/03/07)
第 44 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鄉(鎮、市)民代表會置主席、副主席各一人,由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議長、主席對外代表各該議會、代表會,對內綜理各該議會、代表會會務。
7F
真積力久則入 高一下 (2017/03/27)

(議會)議長/副議長,由議員,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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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lih801212 大一上 (2022/03/03)
地方制度法
第 44 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鄉(鎮、市)民代表會置主席、副主席各一人,由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議長、主席對外代表各該議會、代表會,對內綜理各該議會、代表會會務

4 直轄市議會或縣議會議長,其產生方式為何? (A)人民直接選舉之 (B)由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