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交通員警取締違規事件,應受合法行政先例或行政慣例之拘束,如無實質正當理由,即應為相同之處
理。此之行政自我拘束,乃係源自於下列何種法律原則?
(A)平等原則
(B)比例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有利不利應一律注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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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5), B(11), C(2), D(4), E(0) #3163895
統計: A(95), B(11), C(2), D(4), E(0) #3163895
詳解 (共 3 筆)
#6346737
當行政機關在過去對某類案件有一貫處理方式時,若無正當理由,對後續類似個案也應做相同處理,否則可能構成「差別待遇」,違反平等原則。
即便行政機關本來具有裁量權,一旦形成穩定處理慣例或先例,仍應自我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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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比例原則
➡️ 涉及的是行政手段與目的間的「必要性與相當性」,不直接關於「相同事件應同等對待」。
(C) 信賴保護原則
➡️ 是指人民對既有法律狀態或行政處分產生信賴,國家不得隨意變動,否則侵害信賴利益。但這題重點在「平等待遇」,不是個人信賴。
(D) 有利不利應一律注意原則
➡️ 這並不是一個明確的法律原則名稱,實務與學界很少這樣表述,屬干擾選項。
➡️ 涉及的是行政手段與目的間的「必要性與相當性」,不直接關於「相同事件應同等對待」。
(C) 信賴保護原則
➡️ 是指人民對既有法律狀態或行政處分產生信賴,國家不得隨意變動,否則侵害信賴利益。但這題重點在「平等待遇」,不是個人信賴。
(D) 有利不利應一律注意原則
➡️ 這並不是一個明確的法律原則名稱,實務與學界很少這樣表述,屬干擾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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