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7 條有關山林、田野引火燃燒,有延燒之虞或於森林區域、森林保護區內引火者 依規定所需作為不包含下列何項?
(A)提前向當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
(B)設置防火間隔
(C)通知當地里(村)長
(D)通知鄰接地所有人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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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2), B(193), C(4505), D(652), E(0) #1190218

詳解 (共 4 筆)

#1665680

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以開墾、整地、驅除病蟲害等事由為限。 
  前項引火燃燒有延燒之虞或於森林區域、森林保護區內引火者,引火人應於五日前當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後,於引火前在引火地點四週設置三公尺寬之防火間隔,及配置適當之滅火設備,並將引火日期、時間、地點通知鄰接地之所有人或管理人其於森林區域或森林保護區引火者,並應通知森林主管機關。 
  前項引火應在上午六時後下午六時前為之,引火時並應派人警戒監視,俟火滅後始得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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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5953

整個消防法規中

跟村里長有關的只有一處

災害防救法第30條

民眾發現災害或有發生災害之虞時,應即主動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村 (

里) 長或村 (里) 幹事。

前項之受理單位或人員接受災情通報後,應迅速採取必要之措施。

各級政府及公共事業發現、獲知災害或有發生災害之虞時,應主動蒐集、

傳達相關災情並迅速採取必要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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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053

消防法

施行細則17

#1 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以1開墾2整地3驅除病蟲等事由為限。

#2 前項引火燃燒有延燒之虞或森林區域、森林保護區內引火者,引火人應於

   日前當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後,於引火前在引火地點四周設置三公尺寬之

   防火間隔,及配置適當之滅火設備,並將引火日期時間地點通知鄰接地

   所有人管理人。於森林區域或森林保護區引火者,應通知森林主管機關

#3 前項引火應在0600~1800前為之,引火時並應派人警戒監視,俟火滅後始得

   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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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5970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7條: 山林、田野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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