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甲公司與乙市政府簽訂有關客運轉運站之興建、營運及移轉合約,乙市政府根據該市費率審核要點,
由不同屬性及專業之代表,透過合議制及公開審議程序,召開費率審查會議,核定轉運站營運時相關 費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規於費率審查會議容有專業判斷空間時,其所為決定應享有判斷餘地
(B)事實認定乃事實審法院之職權,故法院得審查本案相關事實
(C)若費率審查會議核定同時,決議附帶人事聘用之限制,該決議亦屬該會議之專業判斷,故法院不得 為適法性之審查
(D)若費率審查會議執另案轉運站費用之比率作為系爭相關費率核定依據,卻未詳予說明適用該比率之 論據與合理性,係屬裁量瑕疵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法院至少能夠審查 適法性 專業事項屬...
未解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十條,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