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雇主對裝有危害物質之容器,應標示製造商或供應 商之資料,不包括下列何者?
(A)名稱
(B)地址
(C)電話
(D)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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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20), C(7), D(213), E(0) #705869

詳解 (共 2 筆)

#3817767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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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1723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7條

第五條標示之危害圖式形狀為直立四十五度角之正方形,其大小需能辨識 清楚。圖式符號應使用色,背景為色,圖式之框有足夠警示作用之 寬度。 .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5條

雇主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容器,應依附表一規定之分類及標示要項,參

照附表二之格式明顯標示下列事項,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必要時並
作業勞工所能瞭解之外文
一、危害圖式
二、內容
(一)名稱。
(二)危害成分。
(三)警示語。
(四)危害警告訊息。
(五)危害防範措施

(六)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前項容器內之危害性化學品為混合物者,其應標示之危害成分指混合物之
危害性中符合國家標準 CNS15030 分類,具有物理性危害或健康危害之所有危害物質成分。
第一項容器之容積在一百毫升以下者,得僅標示名稱、危害圖式及警示語
.
圖名分語訊措供址電, 15030百,名圖語
(To名分語訊錯供紙墊, 要我令殺林霸, 閔to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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