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因心神喪失而不罰之犯罪者,得作如何處分?
(A)得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B)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
(C)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禁戒
(D)得令入相當處所,強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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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8), B(4180), C(146), D(1306), E(0) #136661
統計: A(198), B(4180), C(146), D(1306), E(0) #136661
詳解 (共 5 筆)
#108544
刑法§87
因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原因而不罰者,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
之虞時,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
有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第二十條之原因,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
全之虞時,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但必要
時,得於刑之執行前為之。
前二項之期間為五年以下。但執行中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
處分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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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76
因為心神喪失 所以要友人監護
如果是酒癮 毒癮 需要禁戒
至於治療 那是要有傳染疾病 如痲瘋病
如果是酒癮 毒癮 需要禁戒
至於治療 那是要有傳染疾病 如痲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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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01
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因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原因而不罰者,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 之虞時,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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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720
犯罪假裝精神病患而無罪開釋者(騙過法官),必須關進精神病院[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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