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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關於刑法第二十八條共同正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非以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而參與事前計畫者
(B)以三人以上實施犯罪行為,有共同故意為要件
(C)所謂共同實施,不以參與全部犯罪行為為限
(D)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以彼此間直接發生者為限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104上榜-繼續高考!! 高三下 (2014/12/03)
刑法第 28 條 二人以上共.....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20/01/15)

(C) 所謂共同實施,不以參與全部犯罪行為為限 例如:把風可罰

4.關於刑法第二十八條共同正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非以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