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對於音樂科教材編選原則,何者敘述錯誤?
(A) 每學期至少二單元採取跨科目、跨領域之主題、議題、專題或現象導向的統整設計。
(B) 音樂概念的編排須循序漸進,例如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曲調、和聲、織度、
曲式等。
(C) 音樂的創作技法包含模仿、反覆、對比、頑固音型、持續低音等。
(D) 歌曲之編選應配合單元主題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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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9), B(69), C(45), D(21), E(0) #2711016
統計: A(379), B(69), C(45), D(21), E(0) #2711016
詳解 (共 2 筆)
#7343940
錯誤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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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敘述錯誤: 根據《十二年國教藝術領域課程綱要》,對於跨領域統整設計的規範並非「每學期二單元」,而是**「每學期至少一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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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條文: 「各教育階段教材每學期至少一個單元採取跨科目、跨領域之主題、議題、專題. 或現象導向的統整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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