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前分區測驗交通法令試卷_選擇題#130272
年份:114年
科目: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4.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或加入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者,經監理機關核准由配偶、同戶直系親屬或僱用他人替代駕駛營業者,應於開始執業幾日前檢具監理機關核准文件,向其主事務所所在地警察局辦理申報(A)7日(B)15日(C)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