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0
業者未依規定 最高罰50萬元
〔記者陳曉宜、劉力仁、范姜群閔/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案」,強制要求大客車、遊覽車客運業應投保乘客責任險,未依規定投保者,將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公路法
4. 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皆應投保乘客責任保險,未依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