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有關拐杖使用的敘述,何者正確?
(A) 拐杖測量的長度是平躺時,量身高減去 12 吋
(B) 手腕背曲,手肘打直,腋墊離腋下大約兩指
(C) 三點式步態是兩拐杖先跨出,患肢前進健肢再跟上
(D) 下肢麻痺病人最適合以拐杖的兩點式步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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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7), B(216), C(493), D(88), E(0) #2263015

詳解 (共 4 筆)

#3906834

三點式步態常使用在骨折(單腳無力)的病人

其步態為:拐杖>患肢>健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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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486
(A) 拐杖測量的長度是平躺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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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7087

手肘彎曲25-3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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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4485

三點式步態

1.適用於一腳部分或完全不能支撐身體重量,另一腳可支撐全身重量的病人,病人須有良好的平衡力及雙臂有足夠的力量來支撐身體重量。

2.兩側拐杖→患肢→健肢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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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892456
未解鎖
(A)平躺:身高減去16吋(4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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