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前分區測驗交通法令試卷(113/10/29)#123647
年份:113年
科目: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4. 汽車駕駛人駕車(A)連續駕駛不可超過6小時(B)連續駕駛不可超過8小時(C)法規沒限制連續駕駛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