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登記機關受理複丈申請案件,經審查有下列何種情形,應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A)依法不應受理(B)未依補正事項完全補正(C)不屬於受理登記機關管轄(D)申請書應提出之文件與規定不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