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延伸至另一項
對於行政機關應作為而不作為 ,超過申請日起兩個月,可提訴願
原本題目:4. 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人民依法申請案,行政機關應訂定處理 期間, 行政機關如未訂有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A)十天(B)二十天(C) 一個月(D)二個月﹝94 身五行﹞ 修改成為4. 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人民依法申請案,行政機關應訂定處理 期間, 行政機關如未訂有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A)十天(B)二十天(C) 一個月(D)二個月
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4. 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人民依法申請案,行政機關應訂定處理 期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