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銷售基金時,以下何者行為較無不妥?
(A)向高齡且重大傷病主動推銷高風險之基金產品
(B)銷售以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要求投資人簽署風險預告書
(C)銷售某基金 B 級別時,考量 B 級別較晚成立、歷史績效較短,改提供該基金 A 級別成立以
來的報酬率走勢圖給投資人參考
(D)將銷售基金所獲得之通路報酬,部分以贈送餐券的方式回饋給長期支持的忠實客戶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法規名稱: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
未解鎖
1.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第八條 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證券投資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