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何者為變動所得,得僅以取得金額之半數列入當年 度 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A)承租人因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而依平均地權 條 例規定取得之補償金
(B)勞工在 97 年度退休取得公司給付的退休金
(C) 檢舉 走私毒品、槍械,取得海巡署發放的檢舉獎金
(D)非因執行職務死亡 分期領 取之撫卹金或死亡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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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6), B(23), C(5), D(69), E(0) #2574810

詳解 (共 2 筆)

#4793135
所得稅法第14條:  個人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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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9418

節錄自所得稅法第14條:
...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如有自力經營林業之所得、受僱從事遠洋漁業,於每次出海後一次分配之報酬、一次給付之撫卹金或死亡補償,超過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部分及因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而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給予之補償等變動所得,得僅以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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