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第2條(用詞定義)
第一款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
一、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
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40 下列何者並非地方制度法所明定之地方自治團體? (A)臺灣省(B)高雄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