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公權力授與方式(吳志光老師的看法)?
(一)直接依法律規定授與:
1.船長或機長為緊急處分(船員法§59;民用航空法§45)
2.扣繳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所得稅法§88)
3.私立學校授與學位(學位授與法§2)
3.大專院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大學法§18、20;專科學校法§8、§24)
(二)以締結行政契約之方式授與:
1.委託汽車修理廠辦理汽車定期檢驗
2.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商品檢驗合格證書之核(換)發及檢驗業務
3.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
船長依法受託行使公權力 那麼受理訴願機關是?
D也錯了,船長是直接以法律授權,並非行政委託
40 下列何者非屬受委託行使公權力? (A)國際貿易局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