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D)是哪個法條~?
(D)是民法第1077條第4項,收養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且未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除非成年者在收養認可前,表示同意。
(補充:本條將會產生因成年者無同意,仍為原本家庭親屬關係,故不符合代位繼承要見不能代位繼承。)
下列有關收養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養子女與養父母及本生父母間同時維持婚生子女關係→§1077: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 (B)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不得維持本生父母原來之姓→§1078:或維持原來之姓。 (C)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時,他方與其子女之關係不受影響→§1077。 (D)收養之效力及於被收養者於收養時已有之成年子女→§1077:僅及於其未成年且未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102年律師第一試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7319
答案:C
民法
第 1077 條(收養之效力(一)─養父母子女之關係)
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
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他方與其子女之權利義務,不因收養而受影響。收養者收養子女後,與養子女之本生父或母結婚時,養子女回復與本生父或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受影響。養子女於收養認可時已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且未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但收養認可前,其已成年或已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表示同意者,不在此限。前項同意,準用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
第 1078 條(收養之效力(二)─養子女之姓氏)
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夫妻共同收養子女時,於收養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養子女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來之姓。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二項至第五項之規定,於收養之情形準用之。
單身漢甲收養乙之後,乙與其寡母丙親屬間之權利義務因收養而停止,嗣後丙與甲再婚,則乙與丙之親屬關係為何? (A)無親屬關係 (B)直系血親 (C)直系姻親 (D)旁系血親
99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3507
答案:B
第 1077 條第3條收養者收養子女後,與養子女之本生父或母結婚時,養子女回復與本生父或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受影響。
甲生父姓趙,生母姓錢,滿2歲時被一對夫妻收養,養父姓孫,養母姓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被收養後可以姓李→§1078: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 (B)甲被收養後,親權由養父母行使→§1077: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C)甲被收養後可以姓孫→§1078: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 (D)甲被收養後,與親生父母的關係消滅→§1077:停止。
109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法學大意#90055
答案:D
關於收養之同意與收養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終止之。但本生父母與其直系血親尊親屬,陷於生活困難者,不在此限 (B)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或其祖父母之同意。但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無固定住所者,不在此限→§1076-1:父母之同意。 (C)收養之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社會福利機關進行訪視報告後,於戶政機關登記,始生收養之效力→§1079: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D)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1078。
108 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員級晉高員_業務類-郵政:民法#80216
第 1076-1 條(子女被收養應得父母之同意權)
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 情事而拒絕同意。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證。但已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者,得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代之。第一項之同意,不得附條件或期限。
第 1079 條(收養之方法)
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有無效、得撤銷之原因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法院應不予認可。
40 下列有關收養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養子女與養父母及本生父母間同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