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下列那些是健康食品管理法中規定,應在健康食品之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明確標示的項目? ①核准之功效 ②許可證字號 ③製造日期 ④「健康食品」字樣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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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5), B(261), C(1249), D(67), E(0) #2191147

詳解 (共 4 筆)

#5020150
法規名稱:健康食品管理法 EN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健康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

一、品名。
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
標示之。
三、淨重、容量或數量。
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
別標明添加物名稱。
五、
有效日期、保存方法及條件。
六、廠商名稱、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地址。
七、
核准之功效
八、
許可證字號「健康食品」字樣及標準圖樣
九、攝取量、食用時應注意事項、可能造成健康傷害以及其他必要之警語

十、營養成分及含量。
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
第十款之標示方式和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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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8008
製造日期->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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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6065
法規名稱: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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