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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0 依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規定,教師或校長依第3條申請退休者,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何者為準?
(A)1月1日或7月1日
(B)2月1日或7月1日
(C)2月1日或8月1日
(D)6月30日或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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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prune108 大二下 (2016/10/27)

第4-1條

2F
希望,考上!(不賣詳解) 大四上 (2016/11/26)
教師或校長依第三條申請退休者,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二月一
日或八月一日為準。
教師或校長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應即退休者,其限齡在八月一日至次年
元月三十一日間,得以次年二月一日為退休生效日;其限齡在二月一日至
七月三十一日間,得以八月一日為退休生效日。
3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3/01/01)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廢止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24 日

第 4-1 條
教師或校長依第三條申請退休者,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二月一日八月一日為準。
教師或校長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應即退休者,其限齡在八月一日至次年元月三十一日間,得以次年二月一日為退休生效日;其限齡在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間,得以八月一日為退休生效日。

現行法規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1 月 19 日

第 21 條
校長、教師、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專任運動教練依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及第十九條規定自願退休,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二月一日八月一日為準。

40 依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規定,教師或校長依第3條申請退休者,除特殊原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