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對於法律處罰的認知,下列那一項敘述是正確的?
(A) 必須是明知故犯者,才要接受刑罰
(B) 只要不是明知故犯,即可免除刑罰
(C) 不知者不罪,無知者應予免除刑罰
(D) 人人應守法,無知者不能免除刑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9), B(31), C(96), D(5690), E(0) #204360
統計: A(129), B(31), C(96), D(5690), E(0) #204360
詳解 (共 1 筆)
#5843177
(0231031 制定)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 條
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如自信其行為為法律所許可而有正當理由者,得免除其刑。
(0940107 修正)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 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理由
一、原條文所謂「不知法律」,其態樣包含消極之不認識自己行為為法律所不許。以及積極之誤認自己行為為法律所許二者,此二者情形,即為學理上所謂「違法性錯誤」,又稱「法律錯誤」,本條之立法,係就違法性錯誤之效果所設之規定。
二、行為人對於違法性錯誤,非屬不可避免,而不能阻卻犯罪之成立,然得視具體情節,減輕其刑,爰修正原條文,以配合違法性錯誤及責任理論。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