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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0 甲唆使乙殺害乙之父親丙(甲與丙無親屬關係),乙聽其唆使而將丙予以 殺害。甲與乙觸犯刑法上何罪名?
(A)甲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教唆犯,乙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的正犯
(B)甲與乙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共同正犯
(C)甲成立普通殺人罪的教唆犯,乙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正犯
(D)甲與乙成立普通殺人罪的共同正犯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林林 大一上 (2011/01/17)
甲為某公司會計,因業務關係,經常去銀行提領鉅款。甲發生重大財務危機,乙鼓動甲挪用銀行提領的鉅款,並獻計謊報遭搶。甲依計而為。問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A)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沒有業務上的身分,為普通侵占的教唆犯 (B)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雖無業務上.....看完整詳解
15F
Nan Jing Huan 國三下 (2015/03/04)
336之共、正犯,實務上採構成身分犯,所以用的是31第一項;學說採雙重身分犯,所以用31第二項後段,科以普通之刑。

本題272 就是加減身分,所以就是31第二項
16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5/06/14)
336學說有採雙重身分犯,但其處理方式也有好幾種,不是只有一種.
17F
L 大四上 (2022/03/22)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2 月 1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 31 條
1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2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

40 甲唆使乙殺害乙之父親丙(甲與丙無親屬關係),乙聽其唆使而將丙予以 殺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