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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0 甲 105 年 6 月買入 A 房地,購入成本 1,300 萬元,於 106 年 2 月以 2,000 萬元出售 A 房地時,繳納土地 增值稅 10 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為 100 萬元),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的費用 50 萬元,其應納交 易所得稅若干?
(A) 1,925,000 元
(B) 2,240,000 元
(C) 2,475,000 元
(D) 2,88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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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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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y0306 國三下 (2017/12/25)
(40)所得稅法14-4條     第四條之四規定之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其為出價取得     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     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其為繼承或受贈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     額減除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     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     所得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損失,得自交易日以後三年內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     減除之。   .....看完整詳解
4F
109不動產經紀人小鸚鵡+ 大二上 (2020/10/06)

(2000萬-1300萬-100萬-50萬)*45%=247.5萬

房地交易所得餘額=交易成交價額-原始取得成本-支付必要費用-土地帳價總數額

第 14-4 條 第四條之四規定之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其為出價取得
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
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其為繼承或受贈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
額減除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
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
所得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損失,得自交易日以後三年內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
減除之。
個人依前二項規定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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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我是誰我在哪裡 高一下 (2020/11/17)

請問為什麼不是 因取得改良移轉費用 售價X5% 取大扣抵?

因取得改良移轉費用=50

售價2000X5%=100

2000-1300-100-100=500

500*45%=225

40 甲 105 年 6 月買入 A 房地,購入成本 1,300 萬元,於 10..-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