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解釋性行政規則,其見解前後不一致時,依司法院釋字第 287 號解釋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解釋性行政規則,溯自法律生效日起有其適用
(B)在後之釋示與在前之釋示不一致時,在前之釋示並非當然錯誤
(C)依前釋示所為之行政處分,均不受後釋示之影響
(D)如前釋示確屬違法,仍得依後釋示之見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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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5), C(163), D(13), E(0) #687465
統計: A(15), B(5), C(163), D(13), E(0) #687465
詳解 (共 2 筆)
#6148077
解釋性行政規則,其見解前後不一致時,依司法院釋字第 287 號解釋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解釋性行政規則,溯自法律生效日起有其適用✔️
- 此敘述完全符合釋字第287號解釋的意旨。解釋性行政規則既然是闡明法規原意,則其效力應與被解釋的法規一同溯及生效。因此,此敘述是正確的。
(B) 在後之釋示與在前之釋示不一致時,在前之釋示並非當然錯誤✔️
- 即使有新的解釋,前一個解釋在當時的背景下可能仍然是合理的,只是現在有了不同的見解。所以,不能說前一個解釋「當然」錯誤,而是可能因為法律解釋上的彈性或觀念演進所致。此敘述是正確的。

(C) 依前釋示所為之行政處分,均不受後釋示之影響❌
- 這個敘述「均不受後釋示之影響」是錯誤的。雖然一般會考慮信賴保護原則,以保障人民依舊解釋所取得的權利。但是,在兩種情況下,依舊解釋所為的行政處分可能會受到新解釋的影響:
- 新解釋具有溯及既往的法律依據: 例如法律明文規定其解釋變更可以溯及既往。
- 基於維護公益的重大必要: 當舊解釋顯然不當、違法或有重大公益考量,新解釋有必要溯及適用以矯正錯誤或維護更重要的公益時,可能例外地影響既有處分。 更重要的是,如果前釋示本身就違法或不當,那麼依其所為的處分,並非當然不受影響,仍可能被撤銷或廢止。因此,「均不受影響」是過於絕對的說法。
(D) 如前釋示確屬違法,仍得依後釋示之見解處理✔️
- 如果前一個解釋本身就已經是違法的,行政機關本來就有義務糾正錯誤,並適用合法的見解。這並不涉及新舊解釋的變更適用問題,而是回到正確適用法律的問題。因此,此敘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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