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議失敗後行政院院長只須接受該決議,不用辭職
憲增3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40.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有關覆議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院及立法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