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須於何時申報?
(A)每年三月底前
(B)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
(C)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
(D)每年四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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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138), C(28), D(325), E(0) #1720014
統計: A(6), B(138), C(28), D(325), E(0) #1720014
詳解 (共 2 筆)
#4811226
保險公司與辦理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之郵政機構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7條 內文提及
二、適用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內部控制之保險代理人
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總經理應督導各單位審慎評估及檢討防制洗錢
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由董事長(理事主席)、總經理
、稽核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聯名出具防制洗錢及打擊
資恐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附表),並提報董(理)事會通過,於
每年四月底前,以本會指定之方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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