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在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避險會計下,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時,帳上認列為權益調整項目之累積利益或損失應如何 處理?
(A)自其他綜合損益重分類為損益,作重分類調整
(B)仍舊放在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項下
(C)作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帳面價值之調整
(D)重分類至保留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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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73), B(313), C(313), D(84), E(0) #2107027
統計: A(3673), B(313), C(313), D(84), E(0) #2107027
詳解 (共 1 筆)
#6282258
在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的避險會計下,因避險工具產生的匯兌差額通常先記錄在其他綜合損益(OCI)中,作為權益調整項目。當國外營運機構發生部分或全部處分時,累積在 OCI 中的利益或損失必須重分類至損益表,以反映處分行為的最終結果。這一過程稱為重分類調整(Reclassification Adju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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