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構倫理:應該為政策負起道德判斷責任的主體,應是組織或政府整體,而非個人或單位
2.組織倫理:將組織忠誠和團隊立場置於個人意識之上
3.行政倫理:行政人員或組織為其行為和決策的對錯與好壞所進行的一種反思和原則取向的規範判斷
4.中立倫理:傳統行政倫理的理論與實務中所稱,行政人員僅是執行政策的工具,不被預期行使本身的道德判斷
40.官僚組織一向強調組織忠誠而非個人責任,而將團隊立場置於個人意識之上。這種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