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何種權利?
(A)信仰宗教
(B)應考試、服公職
(C)表現自由
(D)請願、訴願及訴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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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 B(161), C(63), D(784), E(0) #135132

詳解 (共 4 筆)

#108899
憲法
第 16 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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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885
居然考這種 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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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910

(A) § 13

(B)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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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8255

考這種題目實在是挺無聊的 (っ °Д °;)っ ...
替大家補充韋伯老師上課提到的請願、訴願,整理後的筆記~
?憲法§16: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 請願權:
  1. 指人民對 「特定事項」 向主管機關陳述或表達意願的權利 Ex:國家政策
  2. 不包括 「依法應提起訴訟或訴願之事項」
  3. 應以「司法機關」之外其他主管機關
  • 訴願權:
  1. 訴願321- 訴願之標的,主要乃針對中央與地方的「行政處分內容」,乃是以「原處分之上級機關」為原則訴願人,需備有「訴願書」並在「三十日」內提出(不知悉者在公告「三年」後失去該權益),受理機關應於收到訴願書次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必要時延長不得逾「二個月」,且應於決定後「十五日」內,將決定書送達原處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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