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有關各級學校教師之聘任,通常由哪個單位負責?
(A)教師評審委員會
(B)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C)考績委員會
(D)課程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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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96), B(58), C(32), D(29), E(0) #723273

詳解 (共 1 筆)

#1026831

教師法

第 11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除依師資培育 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或第二十條規定分發者外,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 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前項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 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其 設置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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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5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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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第11條─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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