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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0.有關現行民法中離婚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離婚可分為兩願離婚與裁判離婚
(B)夫妻之一方有不治之惡疾,他方不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C)夫妻之一方與配偶以外之人性交,他方於事後宥恕,即不得據此請求離婚
(D)兩願離婚,未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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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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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 高三下 (2015/05/07)
民法第976條->解除婚約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看完整詳解
6F
DuanLin He 國三下 (2017/01/13)

回5樓


如果是坐牢的不能跟法院請求離婚的,因為民法1052說得很清楚,夫妻之一方(A方)有下列情形(因故意犯,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者)者,他方(B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7F
2021愛你愛你愛人言人言 小六下 (2019/10/18)
民法976於108/4/24修法。

第 976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
二、故違結婚期約。
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
四、有重大不治之病。
五、婚約訂定後與他人合意性交。
六、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
七、有其他重大事由。
依前項規定解除婚約者,如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時,無須
為意思表示,自得為解除時起,不受婚約之拘束。
8F
嘟比的姊姊 研一上 (2021/03/08)

第 976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

二、故違結婚期約。

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

四、有重大不治之病。

五、婚約訂定後與他人合意性交。

六、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

七、有其他重大事由。

依前項規定解除婚約者,如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時,無須

為意思表示,自得為解除時起,不受婚約之拘束。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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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有關現行民法中離婚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離婚可分為兩願離婚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