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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0.甲乙為夫妻,育有子女丙丁戊三人,今甲預立遺囑將其全部財產 1,000 萬元存款皆指定由丙繼承,乙可主張多 少數額之特留分財產?
(A) 500 萬元
(B) 250 萬元
(C) 200 萬元
(D) 12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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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成功108高普雙榜! 大一上 (2018/11/19)
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民法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 ,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看完整詳解
4F
Amber Dc 大一下 (2019/05/24)
配偶vs子女的應繼分是平分,1/4
配偶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2
1/4*1/2*1000萬=125萬
5F
MARU(電雇已上榜,職員 高三上 (2022/03/18)

先算應繼分再算特留分~

6F
大四上 (2022/12/28)
應繼分:和直系血親卑親屬平分
乙和丙丁戊平分:1000x1/4=250
配偶特留分:應繼分的1/2
250x1/2=125

40.甲乙為夫妻,育有子女丙丁戊三人,今甲預立遺囑將其全部財產 1,000 萬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