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065
第1065 條
1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2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40.甲為乙之非婚生子女,經由生父乙認領後,其與乙的婚生子女丙間之權益有何差別?..-阿摩線上測驗